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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住院治病,却因单位未缴纳医保,全部医药费只能自费,这类用工风险很多企业都容易忽视。莞升律师事务所结合真实劳动仲裁案例,解读社保合规的重要性。

 

一、案件背景

20241月,某建筑普工因病在三甲医院住院15天。该员工20222月入职建设工程公司,签有劳动合同,日薪300元,但入职近两年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。20244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,员工医疗期认定为当年1‑3月,正好覆盖住院时间。

 

协商无果后,员工提起劳动仲裁,索赔医保待遇损失16.4万元。开庭时企业缺席,未提交任何证据。仲裁委依据办案规则采信员工主张,结合生效裁决固定案件事实。

 

二、仲裁结果

仲裁并非按全部医疗费判赔,仅核算医保目录内本可报销部分,参照医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,最终裁决企业赔偿医保待遇损失8.9万元。

 

三、莞升律师事务所启示

1.缴纳医保是企业法定义务,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,造成损失企业需赔偿。

2.劳动仲裁拒不到庭不代表免责,企业放弃举证抗辩权,大概率直接败诉。

3.赔偿仅限医保可报销部分,自费药不在赔付范围内。

 

部分中小及建筑企业抱有侥幸心理,漏缴社保、以商业险替代职工社保,看似节省成本,一旦员工患病、发生工伤,既要承担赔偿,还会面临社保稽核处罚。企业务必在员工入职30日内办理社保,做好用工证据留存。

 

遇到社保、辞退等劳动纠纷,注意保存劳动合同、工资、就医凭证,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。

 

免责声明:本文为真实案件脱敏改编,仅作分享与交流,不构成个案意见或建议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