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数婚姻家事纠纷,难点不在于“离不离”,而在于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如何平稳落地。本案财产结构复杂,涉及多套房产、商铺及存款,律师全程以调解优先,零对抗、一次性办结全部争议,高效保障当事人及子女合法权益。
当事人1996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因长期相处缺乏沟通与关怀,夫妻矛盾持续累积,感情彻底破裂、无修复可能,双方均同意离婚,但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存在较大分歧,遂诉至法院。
本案争议集中三点:解除婚姻关系、婚生女抚养及抚养费、多类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由于资产种类多、情况复杂,若进入庭审对抗,极易激化矛盾、损耗资产,也不利于子女稳定成长。
结合案件实际,律师果断放弃诉讼对抗思路,选择法院调解柔性解纷模式。将争议焦点从主观感情认定,转移至子女安置、财产公平分割的实质问题,通过多轮协商缓和对立情绪,在法律框架内定制最优解决方案。
子女抚养方面,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结合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、环境稳定的现状,确定由原告直接抚养。同时协商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,标准高于本地平均水平,充分保障子女生活、教育开支。
财产分割上,律师摒弃简单一刀切均分,综合考量房产居住属性、贷款、税费及增值空间,形成平衡方案:家庭核心住宅归原告,保障母女居住稳定;共有房产归被告,彻底剥离双方产权纠葛;涉案商铺双方各持50%份额,保留长期收益价值;原告分得46万元存款,补足整体权益平衡。整套方案兼顾居住刚需、当下公平与长远资产价值。
本案再次印证:复杂离婚案件不必对簿公堂。调解模式省时、省心、低冲突,能够灵活平衡人身关系、子女权益与财产利益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
免责声明:本文为真实案件脱敏整理,仅供实务交流,不构成个案法律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