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俩都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,都当庭表示同意离婚,法院却判决不准离婚——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难以理解。2026年7月,贵州一对夫妇均同意离婚,但都不愿抚养一双儿女,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。近年来类似案例越来越多:江苏淮安、江西定南、山东泰安等地均有报道。双方都同意离婚,法院为什么还不准离?本文结合真实案例和法律规定,一次讲清4种可能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。


一、最典型原因:双方都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


这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最常见、也最"让人意外"的判决不准离婚原因。


典型案例:2025年10月,江西定南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,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,但都明确拒绝直接抚养婚生女儿。法院认为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,双方将子女视为累赘、互相推诿,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。为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,法院判决不准离婚。


法律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

法院裁判逻辑:

-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的,未成年人利益优先于离婚自由

- 双方都拒绝抚养,意味着子女抚养问题没有妥善安排

- 如果判决离婚,孩子可能陷入无人抚养的困境

- 判决不准离婚,倒逼父母先履行抚养义务,再谈离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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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其他3种可能不判离的情形


除了双方拒养子女,以下3种情形也可能导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:


1. 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问题未妥善解决

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支付方式、大额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,且案件情况复杂(如子女身患重病需要长期照料、财产涉及第三方权益),法院可能认为需要进一步审理,暂不判决离婚。


2. 法定限制离婚的情形

- 女方特殊时期: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(《民法典》第1082条)。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。

- 军婚保护: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(《民法典》第1081条)。


3. 可能存在虚假离婚或逃避债务

如果法院发现双方离婚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、规避限购政策、转移财产等不正当目的,且存在明显异常(如所有财产归一方、所有债务归另一方),法院可能审慎处理,暂不判决离婚。


三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?3个建议


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却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
1. 妥善安排子女抚养:明确一方直接抚养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,或协商轮流抚养方案,消除法院对子女权益的顾虑。

2.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:就房产、存款、债务等财产分割达成书面一致,减少争议点。

3. 6个月后再次起诉: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(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)。


四、总结


双方都同意离婚却被判决不准离婚,最常见的原因是双方都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——未成年人利益优先于离婚自由。此外,子女抚养或财产问题未妥善解决、法定限制离婚情形(孕期、军婚)、可能存在虚假离婚逃避债务,也可能导致不判离。遇到这种情况,应先妥善安排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,或等6个月后再次起诉。


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诉讼中被判决不准离的情况,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策略。东莞莞升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领域,可提供离婚诉讼相关的免费法律咨询,帮您分析不判离的原因和最佳应对方案。


判决不准离婚FAQ


问:双方都同意离婚,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吗?

答:不一定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不仅看双方是否同意离婚,还要审查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否妥善解决,以及是否存在法定限制离婚的情形。如果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,或存在逃避债务等不正当目的,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。


问:判决不准离婚后,多久可以再次起诉?

答: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。另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,经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起诉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问:双方都不要孩子,法院可以直接指定一方抚养吗?

答:可以。如果双方都拒绝抚养,法院可以根据"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"的原则,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、抚养能力、子女意愿等因素,判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,另一方支付抚养费。但在某些情况下,法院也可能先判决不准离婚,倒逼双方协商解决抚养问题。